成立投資公司不代表所有投資收益都能免稅。投資公司取得國內股利、出售上市或未上市股票、保留盈餘及日後分配給個人股東,各自可能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低稅負與未分配盈餘稅。本文比較個人投資與公司投資的稅務差異,並整理可列報費用、申報義務及不動產出資等常見風險。
投資公司值得成立嗎?個人投資與公司投資的股利、股票交易及稅務差異
不少投資人累積一定資產後,會開始考慮是否成立投資公司, 將股票、股權、股利及其他投資收益集中由公司持有。 成立投資公司的確可能有助於資產集中管理、再投資及股權安排, 但不代表所有投資收益都能免稅,也不一定適合每一位投資人。
判斷是否適合成立投資公司,不能只比較單一年度的所得稅率, 還要同時考慮股利是否留在公司、是否會出售股票、 未來是否需要將盈餘分配給個人,以及公司每年的記帳、申報與行政成本。
本文將比較個人投資與公司投資在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證券交易所得、未分配盈餘及費用列報上的差異, 協助投資人理解成立投資公司的實際效果與常見風險。
投資公司與個人投資快速比較
| 比較項目 | 投資公司 | 個人 |
|---|---|---|
| 取得國內公司現金股利 | 原則上不計入一般營利事業所得額; 但若形成盈餘且未依法分配,仍可能涉及5%未分配盈餘稅 | 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並計算8.5%可抵減稅額, 或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
| 出售有價證券 | 證券交易所得原則上停徵一般營所稅, 但可能納入營利事業最低稅負計算 | 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交易所得通常不計入綜合所得; 未上市櫃股票則可能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
| 資金使用 | 股利及出售投資取得的資金屬於公司資產, 不能直接視為股東個人資金 | 投資收益直接歸屬個人,可自由運用 |
| 再投資 | 資金可先保留在公司內,再由公司進行下一階段投資 | 收益扣除個人稅負後,再由個人進行投資 |
| 盈餘分配 | 公司將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 個人端仍須依股利所得規定課稅 | 投資收益原則上直接歸屬個人, 沒有再經公司分配的程序 |
| 費用列報 | 與公司投資及營運有關、具合法憑證的必要費用, 可依規定列報 | 個人投資相關支出通常不能像公司一樣列報營業費用 |
| 行政成本 | 須辦理公司登記、記帳、扣繳、所得稅及其他申報 | 行政程序相對單純 |
投資公司是什麼?
一般所稱的「投資公司」,通常是以投資其他公司股權、 股票、有價證券或其他資產為主要目的所成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公司並不是一種完全獨立的特殊公司種類, 仍須依《公司法》辦理公司設立, 並依所得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稅務申報。
成立投資公司的常見目的
- 集中管理家族或個人的投資資產。
- 將取得的股利留在公司內繼續投資。
- 統一持有多家公司的股權。
- 建立控股、股權傳承或家族治理架構。
- 區分個人財產與投資事業資產。
- 統一處理投資相關的帳務、費用及資金流向。
投資公司取得股利要繳稅嗎?
投資公司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 取得其分配的股利或盈餘時, 符合規定者原則上不計入投資公司的一般營利事業所得額。
因此,投資公司取得國內公司的現金股利, 通常不會直接再按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課稅。
但這不代表該筆資金從此完全沒有稅負。 股利進入投資公司後,會成為公司的資產及盈餘; 若公司將盈餘保留而未依法分配, 原則上仍可能涉及5%的未分配盈餘稅。
股利留在公司內
股利收入進入投資公司後, 可以繼續用於購買股票、參與增資、投資其他公司, 或支應與公司營運有關的費用。
這也是成立投資公司常見的規劃目的: 讓資金先留在法人架構中累積及再投資, 而不是每次取得股利後立即進入個人所得。
股利再分配給個人
當投資公司日後將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 個人取得的股利仍須依個人股利所得課稅規定申報。
因此,投資公司較接近「延後個人端課稅及集中再投資」, 而不是永久免除個人股利所得稅。
個人取得股利如何課稅?
個人直接投資國內公司取得股利時, 目前可就全戶股利及盈餘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申報。
| 課稅方式 | 計算原則 | 常見適用情況 |
|---|---|---|
| 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依5%、12%、20%、30%或40%的累進稅率計算; 另按股利金額8.5%計算可抵減稅額, 每一申報戶上限為8萬元 | 所得稅率較低,或股利金額不高者, 經試算後可能較有利 |
| 28%分開計稅 | 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直接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 | 其他所得較高、適用較高累進稅率者, 經試算後可能較有利 |
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有什麼不同?
現金股利是公司直接將現金分配給股東; 股票股利則通常是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 增加股東持有的股數。
| 比較項目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 取得內容 | 取得現金 | 增加持有股數 |
| 公司資金 | 公司現金流出 | 通常不會因配股立即產生同額現金流出 |
| 投資人流動性 | 可直接使用現金 | 須待股票可處分後才能轉換為現金 |
| 稅務判斷 | 依股利所得規定處理 | 仍須確認股票股利來源及適用規定, 不能因未收到現金就認定完全沒有所得問題 |
投資公司收到股票股利後, 雖然帳面上主要表現為持股數增加, 仍須依會計準則及股利來源進行帳務處理。
出售股票的所得如何課稅?
投資公司出售依法屬於有價證券的股票, 其證券交易所得原則上停止課徵一般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停止課徵一般營所稅, 不代表完全沒有所得稅負。 營利事業的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 可能須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 計算最低稅負。
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基本概念
基本稅額計算概念:
(基本所得額-60萬元)× 12%
公司應將一般課稅所得, 加上依法須納入最低稅負的特定免稅所得, 計算基本所得額。
再將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 依規定計算實際應繳納的稅額。 因此不能直接把「證券交易所得停徵營所稅」 解讀為公司出售股票只要繳證券交易稅即可。
長期持有股票可能有不同計算方式
營利事業出售符合規定、持有滿一定期間的股票時, 在計算證券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的金額上, 可能適用特別計算方式。
實際計算還會涉及當年度證券交易損益、 過去年度經核定的證券交易損失及持有期間, 應依公司的交易明細逐筆判斷。
未上市櫃股票交易要注意什麼?
未上市櫃公司的股權交易, 最容易出現「證券交易」與「財產交易」分類錯誤。
個人出售依法發行的未上市櫃股票
自2021年1月1日起, 個人出售未上市櫃及非興櫃股票的交易所得, 原則上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個人基本稅額計算概念:
(基本所得額-750萬元)× 20%
計算交易所得時, 原則上以實際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若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 稽徵機關可能依規定採用推計方式計算所得, 因此股東應保存認股、增資、受贈、繼承或購買股票的原始文件。
公司沒有依法發行股票
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出資額, 或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沒有發行股票, 其股東轉讓股份時, 可能不屬於有價證券交易,而被認定為財產交易。
若屬財產交易, 轉讓價格超過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的部分, 可能須併入所得課稅, 而不是直接適用證券交易所得的規定。
投資公司不分配盈餘就不用繳稅嗎?
投資公司取得股利或處分投資產生盈餘後, 若未將盈餘分配給股東, 公司原則上仍須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
自2018年度起, 營利事業當年度盈餘未作分配者, 原則上應就依法計算的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是所有帳面盈餘都直接乘以5%
未分配盈餘並不是直接以公司帳戶剩餘現金計算, 也不是單純以當年度稅前淨利乘以5%。
計算時須以依法編製財務報表的本期稅後淨利為基礎, 再依所得稅法規定加減相關項目, 例如彌補虧損、分配股利或符合法令規定的減除項目。
盈餘分配給個人仍有第二階段稅負
公司保留盈餘時可能面臨未分配盈餘稅; 未來將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 個人仍須申報股利所得。
因此成立投資公司後, 應將下列三個階段一起試算:
- 公司取得股利或出售投資時的稅負。
- 盈餘保留在公司內的未分配盈餘稅。
- 日後分配給個人股東時的股利所得稅。
投資公司可以列報哪些費用?
投資公司可以列報與公司投資、管理及營運有關的必要費用, 但必須具備實際交易、合理用途及合法憑證。
| 費用類型 | 常見內容 | 注意事項 |
|---|---|---|
| 薪資及人事費用 | 員工薪資、加班費、伙食費、勞健保及退休金 | 須有實際聘僱關係、薪資紀錄及相關申報 |
| 租金支出 | 辦公室、車位、設備或車輛租金 | 須與公司營運有關,並依規定辦理扣繳 |
| 文具及辦公用品 | 文具、耗材及一般辦公用品 | 應取得公司抬頭及統一編號的憑證 |
| 郵電及通訊費 | 電話費、網路費、郵資及快遞費 | 個人與公司混用時應合理區分 |
| 交通旅費 | 高鐵、台鐵、停車費及出差交通費 | 須能說明與投資或公司業務的關聯 |
| 專業服務費 | 會計師、律師、顧問及記帳服務費 | 依付款對象及所得類別辦理扣繳申報 |
| 資訊設備 | 電腦、手機、螢幕、辦公家具及其他設備 | 達固定資產標準者,應依規定提列折舊 |
| 手續費 | 銀行匯款、帳戶管理及相關交易手續費 | 證券交易相關費用應配合交易所得分類處理 |
| 利息支出 | 公司借款利息 | 須確認借款確實供公司營運或投資使用 |
| 交際及職工福利 | 業務餐敘、送禮、員工聚餐及旅遊 | 須符合限額及業務關聯性規定 |
個人支出不能直接放進公司
股東個人的餐飲、旅遊、精品、家庭費用、 私人車輛維修或其他生活支出, 若與公司營運沒有實際關聯, 不能僅因取得統一編號發票就列為公司費用。
若公司替股東支付私人費用, 除了可能遭剔除費用外, 還可能被認定為股東往來、薪資、股利或其他所得, 衍生補稅及申報問題。
投資公司有哪些申報義務?
即使投資公司主要收入是股利或證券交易所得, 仍然屬於公司組織, 原則上須依規定建立帳簿、保存憑證並辦理申報。
| 申報項目 | 常見時間 | 說明 |
|---|---|---|
|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 | 原則上於次年1月底前 | 公司支付薪資、租金、執行業務報酬或其他應扣繳所得時, 須依規定扣繳及申報 |
|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 原則上於次年5月辦理 | 申報公司全年收入、成本、費用、 課稅所得及最低稅負 |
| 未分配盈餘申報 | 配合營所稅申報期間辦理 | 申報前一年度依法計算的未分配盈餘 |
| 營業稅申報 | 依核准及實際交易型態辦理 | 純投資公司的股利收入不等同一般銷售額; 但若有銷售貨物、勞務或處分特定資產, 仍須判斷是否涉及營業稅及發票 |
| 股利憑單及盈餘分配資料 | 公司實際分配盈餘後 | 須依規定申報股利及盈餘分配資料 |
以土地或建物出資要注意什麼?
股東若以土地或建物代替現金抵繳公司股款, 稅務上可能被視為股東先將土地或建物移轉給公司, 再以移轉所得的價值繳納股款。
因此可能涉及:
- 房地合一所得稅。
- 土地增值稅。
- 契稅及登記相關成本。
- 移轉價格及資產評價問題。
- 公司取得不動產後的折舊及帳務處理。
特定不動產公司股權交易
一般而言,股東將不動產投入公司後, 持有的標的由不動產轉為公司股權。
但若股東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過半數股權, 且該公司股權價值有50%以上由境內房屋、土地所構成, 日後交易該公司股權時, 可能被視為房地交易並適用房地合一稅規定。
哪些人適合成立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較可能適合以下情況:
- 每年有穩定且金額較高的股利收入。
- 短期內不需要將所有投資收益提領作為個人生活支出。
- 希望將股利留在公司內持續再投資。
- 持有多家公司的股權,需要集中管理。
- 有家族股權、控制權或傳承安排需求。
- 投資活動頻繁,需要完整的帳務及損益紀錄。
- 願意負擔公司設立、記帳、申報及維護成本。
- 可以清楚區分公司資金與個人資金。
哪些情況未必適合成立投資公司?
若有以下情況,成立投資公司未必能帶來明顯效益:
- 投資規模及每年股利金額不高。
- 取得股利後立即需要作為個人生活支出。
- 主要投資上市櫃股票,且個人出售時原本即無所得稅負。
- 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只是列報私人消費。
- 不願意處理記帳、憑證、申報及公司治理程序。
- 經常需要任意從公司帳戶提領資金。
- 預計短期內就將公司盈餘全部分配回個人。
如果股利進入公司後很快又全部分配給個人, 可能同時產生公司行政成本及個人股利所得稅, 整體結果未必優於直接以個人名義投資。
投資公司常見錯誤
一、認為投資公司取得的所有收益都免稅
國內股利、證券交易所得、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及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方式並不相同。 不能將「國內股利不計入一般營所稅」 擴大解釋為公司所有收入都免稅。
二、忽略營利事業最低稅負
公司證券交易所得即使停徵一般營所稅, 仍可能須納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 依最低稅負規定計算。
三、忽略5%未分配盈餘稅
將收益保留在公司內, 雖可能延後個人股利所得稅, 但仍應計算是否產生未分配盈餘稅。
四、把公司帳戶當成個人帳戶
股東任意從公司帳戶提領資金, 可能形成股東往來、借款、薪資、股利或其他所得問題。 公司與個人資金應分開管理。
五、將私人支出列為公司費用
取得公司統一編號發票, 不代表該筆支出一定可以列為公司費用。 仍須證明支出與公司營運或投資活動有實際關聯。
六、沒有保存投資取得成本
增資認股、購買股權、繼承、贈與及股權交換等文件, 都可能影響未來出售時的成本認定。 若無法證明成本,可能被依法推計所得。
七、未確認股票是否依法發行
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前, 應先確認是否實際發行並依法簽證股票。 否則交易可能被認定為財產交易,而非證券交易。
八、只比較稅率,不比較資金用途
投資公司是否有利, 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是收益要留在公司內再投資, 還是短期內必須分配給個人。 只比較12%、20%、28%或40%等表面稅率, 容易忽略完整資金流程。
結語
成立投資公司的主要價值, 通常在於集中管理投資資產、 讓資金留在法人架構內持續運用, 以及配合股權控制、傳承或家族治理。
但投資公司並不是單純的免稅工具。 公司取得國內股利、出售股票、保留盈餘及日後分配給個人, 分別可能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低稅負、 未分配盈餘稅及個人股利所得稅。
規劃前應先整理預計投入的資產種類、 每年預估股利、股票交易頻率、 資金是否需要提領,以及未來股權安排, 再以完整年度及多年度現金流進行試算。
只有在投資規模、資金用途及管理需求都適合時, 成立投資公司才可能真正發揮資產管理及稅務規劃效果。
投資公司常見問題
Q1:成立投資公司後,收到股利就完全不用繳稅嗎?
不一定。投資公司取得符合規定的國內公司股利, 通常不計入一般營利事業所得額; 但若盈餘保留未分配,仍可能涉及5%未分配盈餘稅。 日後分配給個人股東時,個人仍須申報股利所得。
Q2:投資公司買賣上市股票要繳營所稅嗎?
依法屬於證券交易的所得原則上停徵一般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可能須納入營利事業最低稅負計算, 並另涉及證券交易稅及交易成本。
Q3:個人買賣上市股票與投資公司買賣股票哪個比較省稅?
個人出售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的交易所得, 通常不計入綜合所得或個人基本所得額; 投資公司出售股票則可能涉及營利事業最低稅負。 因此不能直接認為公司投資一定比個人投資節稅。
Q4:投資公司可以把所有生活支出列為費用嗎?
不可以。只有與公司營運及投資活動有關、 具備實際交易及合法憑證的必要支出, 才能依規定列報。 股東個人及家庭生活支出原則上不能列為公司費用。
Q5:投資公司的錢可以直接轉給股東使用嗎?
不能任意使用。公司資金屬於公司所有, 轉給股東時須依實際原因處理, 例如薪資、股利、借款、費用報支或股東往來, 並完成相應的會計及稅務程序。
Q6:投資公司沒有營業收入,還要記帳報稅嗎?
原則上仍要。公司設立後須依法保存帳簿憑證, 並依實際情況辦理扣繳、營所稅、 未分配盈餘及其他相關申報。
Q7:未上市公司股權出售一定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嗎?
不一定。須確認公司是否依法發行及簽證股票。 有限公司出資額,或未依法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轉讓時可能被認定為財產交易所得。
Q8:投資金額多少才適合成立投資公司?
法令沒有統一的最低投資金額。 是否適合應綜合考量每年股利、交易所得、 資金是否留在公司、公司維護成本及股權規劃需求。 通常需要依個別投資組合進行試算。